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临汾法律咨询 > 临汾离婚法律咨询 > 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去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方面的证据?

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去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方面的证据?

董** 山西-临汾 离婚咨询 2020.09.10 07:33:36 317人阅读

不涉及财产分割离婚案件去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方面的证据

其他人都在看:
临汾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临汾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