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被害人在判决前死亡,应当依法追缴。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实质是剥夺犯罪分子因犯罪所得利益(金钱和物品)。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这是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不受损失,使犯罪分子不能在经济上占到便宜的重要措施。对犯罪分子赃款赃物的追缴和责令退赔涉及到赃款赃物的没收与返还,因此笔者有必要对展开研讨。所谓追缴,是指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强制收归国有。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进行追查、收缴;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犯罪分子已转移、隐藏的赃物追查下落,予以追缴。《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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