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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正不正确?

严** 四川-凉山 强制措施咨询 2020.09.08 10:48:45 451人阅读

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正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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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是正确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0-09-08 10:5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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