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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重新建房

罗* 山东-聊城 宅基地咨询 2020.09.03 10:10:07 389人阅读

房屋拆迁后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重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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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农村,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就私自建房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没有审批,这类房屋往往也办不到房产证,拆迁的时候,很多地方就会把这类房屋当做违建来拆除,不给补偿或者给很低的补偿,但实际上,宅基地上未经审批建设的无证房遇到拆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是否应该给予补偿。根据出台的《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因此,在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不受城乡规划法的约束,没有审批手续没有房产证不影响补偿,但是,同时也要注意的是,如果08年之前在耕地上或者基本农田上修建的房屋也是不合法的房屋,拆迁的时候很难获得补偿。08年之后建造的房子没有批建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一般来说是不给予补偿的,但是,如果该房屋属于农村居民家庭唯一住房,或者被拆迁人确有正当理由但相关部门又不予审批建房的,不应当简单认定违建,不给补偿。

2020-09-03 10:11:0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怎么申请重建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建房屋发,如果在别处重建房屋的,原来的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宅基地不可以拆了重建,严重的可能被拆除。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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