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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家庭成员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蒋* 上海-松江区 家事纠纷咨询 2020.09.01 22:07:46 347人阅读

虐待家庭成员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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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怎样才构成虐待家庭成员?
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相互之间具有一定亲属或者抚养、赡养、扶助关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经常采用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肉体上的摧残有殴打、捆绑、不让吃饱、不让穿暖、有病不给看,强迫体力劳动等。
精神上的折磨有咒骂、侮辱、限制自由等。
虐待的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
二、虐待家庭成员,会受到什么处罚?
1、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才处理虐待家庭成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
2、构成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狠;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成员,屡教不改,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是数年,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等。
相关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 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才处理)

2020-09-01 22:09:4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姻法》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被虐待人而言,其自身的维权意识十分重要,当自己被虐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在有关部门对施虐人的教育、批评、行政处分(罚)无效时,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自诉。
在人民认为施虐人已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应立案侦察,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依法对施虐人以刑事处罚。

您好,关于虐待家庭成员法律会该如何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才处理虐待家庭成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
2、构成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狠;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成员,屡教不改,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是数年,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等。相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才处理)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受告诉才受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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