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如两位的同居不符合国家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两位就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需要两位协议分手。 对于彩礼的退赔,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解决,达不成相关协议,可以到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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