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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运输卷烟在运输过程中被查价值没有达到5万元,但条数已超20万支。可以以非法经营罪立刑事案件吗?

阳* 四川-巴中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8.25 08:48:00 452人阅读

无证运输卷烟在运输过程中被查价值没有达到5万元,但条数已超20万支。可以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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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不成非法经营罪,理由如下: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依照《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无准运证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
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根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结合你说的情况,应该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0-08-25 08: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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