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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绑架行为,后又杀害被绑架人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定绑架罪。对吗????

马** 河南-洛阳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8.25 04:51:56 392人阅读

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绑架行为,后又杀害被绑架人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定绑架罪。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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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应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年龄

1)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如果行为人没有达到这个年龄,其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犯罪是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者在其主观意志和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辨认和控制能力与行为人的智力发展程度相关,因而必然受行为人年龄的制约。只有达到一定年龄,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并且有刑法适应能力的人,才能够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刑法根据年龄因素与责任能力的关系,确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主要解决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刑事责任的有无问题,同时还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的从宽处罚原则。

2)刑事责任年龄段的划分。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4周岁的人生理和智力发展不完全,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而不具备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的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应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如12至13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
B、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处于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8种行为,即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的,负相应刑事责任。例如,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绑架行为,后又杀害被绑架人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定绑架罪。
C、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生理和智力已有相当发展,具备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刑法规定要求其对自己实施的违反刑法的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不是指虚岁。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周岁的计算方法为:周岁应当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生日的
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几周岁。

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居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既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而犯罪,又有可塑造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我国刑法从刑罚根本目的出发并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采取如下两条重要原则:
A、从宽处罚原则《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注意这里是“应当”而不是“可以”。即必须从轻或减轻。从宽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
B、排除适用死刑原则《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包括死缓。2、刑事责任能力(
1)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通常而言,一定年龄的人,只要智力发育正常,就自然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当然,因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的原因可能导致刑事责任能力不具备、丧失或减弱。(
2)刑事责任能力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可分以下四种:
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即凡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且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
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未满14周岁的人。

二:行为人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因精神疾病而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18条对此有规定,请大家自行查询。
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刑法所明确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规定的其他犯罪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刑法中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是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限制责任能力人有以下四种: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第
二:又聋又哑的人。

三:盲人。

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2020-08-25 04:53:56 回复

1、犯罪分子在绑架他人的中途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时的处罚原则将“杀害被绑架人”解释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在内,更符合立法本意,既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条款,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理由如下:一是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更坚持严惩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统
一,应当判处死刑的,依然判处死刑,否则,可以考虑杀害未遂的刑法规定,既不会导致刑罚过于严厉,也不至于轻纵犯罪,从而减少死刑适用。二是有利于处理绑架中止。由于免除处罚以没有造成损害为前提,为鼓励犯罪行为人中止犯罪,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做到罪刑相适应,对绑架中止的,在适用“处死刑”的法定刑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因为绑架中止表现为在绑架过程中中止,绑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属于造成了损害。三是更符合立法本意。若从字面上理解“杀害被绑架人”中的“杀害”,则有失偏颇,容易导致对那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不能直接适用绑架罪的相关条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其法定刑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原则。就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并非特别严重,并非不能从轻判处,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可以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更符合立法本意,否则,应依法考虑判处死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时的处罚原则将“杀害被绑架人”解释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在内,更符合立法本意,既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条款,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理由如下:一是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更坚持严惩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统
一,应当判处死刑的,依然判处死刑,否则,可以考虑杀害未遂的刑法规定,既不会导致刑罚过于严厉,也不至于轻纵犯罪,从而减少死刑适用。二是有利于处理绑架中止。由于免除处罚以没有造成损害为前提,为鼓励犯罪行为人中止犯罪,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做到罪刑相适应,对绑架中止的,在适用“处死刑”的法定刑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因为绑架中止表现为在绑架过程中中止,绑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属于造成了损害。三是更符合立法本意。若从字面上理解“杀害被绑架人”中的“杀害”,则有失偏颇,容易导致对那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不能直接适用绑架罪的相关条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其法定刑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原则。就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并非特别严重,并非不能从轻判处,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可以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更符合立法本意,否则,应依法考虑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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