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后被告坐牢,原告没有及时索赔,会不会被视为放弃?
律师解析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绝大多数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就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为是他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 2.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未被列为刑事被告人的两个人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是共同致害人。 不是共同致害人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 3.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做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未成年人犯罪的,他的监护人应当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出庭。 所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以他的法定代理人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4.对被告人的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机关、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案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律师解析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如下: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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