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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朱* 台湾-桃园县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8.22 12:56:54 498人阅读

集体合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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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也称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是指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从事劳动给予特别保护的制度。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也称未成年工劳动的特殊保护,是指针对未成年工尚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生理特点、体力情况等,对未成年工劳动进行特殊保护的制度。《集体合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2020-08-22 12:5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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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广东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内容是什么

    专业解答广东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内容是: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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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专业解答未成年工虽然可以到企业参加劳动,获取劳动报酬,但是应该得到特别的保护。根据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高空、高温、高危工作,企业要每年安排未成年工进行体检,企业使用未成年工的,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备案,如果有违法行为,企业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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