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能会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当然有的案件非常明显,只有一个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事实清楚的话,法院也不会去追加的。因为起诉谁,是原告的权利,法院虽是国家司法机关(审判机关),但其权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处理的。有一句法律谚语,叫不告不理原则。仔细想想。
一、父母由于银行贷款,预期未还款,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对子女没有影响的。申请银行贷款是以夫妻家庭为单位的。如果该贷款子女有使用,则子女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子女未使用该贷款,则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
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的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借款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就可以获取贷款;另外,该办法亦未对借款人父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贷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不会因为父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影响其个人的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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