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提出竣工验收,就已经交付使用,但甲方却已未进行竣工验收为由扣留工程款是否合理?
结论: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解析: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专业解答未进行竣工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的情形是否视为竣工在未得到正式竣工验收批准前便已经开始入住的房产,通常情况下不能被视为已经验收合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竣工验收标准来看,要想实现房屋的正式竣工验收,必须满足多个严格的验收条件,并且还需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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