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所以根本不存在原告撤诉的问题,因为原告就是检察院,是公诉方,根本不是被骗的人。诈骗罪成不成立,先看公安机关决定立不立案,不立案就说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那就是无罪。如果立案侦查,情节可能构成犯罪了,就应该由检察院,起不并不是被害人说了算。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其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诈骗罪名不成立的,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所以根本不存在原告撤诉的问题,因为原告就是检察院,是公诉方,根本不是被骗的人。诈骗罪成不成立,先看公安机关决定立不立案,不立案就说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那就是无罪。如果立案侦查,情节可能构成犯罪了,就应该由检察院,起不并不是被害人说了算。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其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诈骗罪名不成立的,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作出了规定,根据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可认定为诈骗罪,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呢,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首先是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关于该标准,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此作出了一般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此仅为全国性的一般标准,各地方可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该数额幅度内进行适当调整,如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广东也即将一类地区,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确定为6000元的标准,其他地区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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