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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第293条的内容

文** 海南-海口 其他咨询 2020.08.14 07:11:02 437人阅读

新《刑法》第293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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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是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规定,其内容为: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您好,关于新刑诉法第273条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新刑诉法第273条内容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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