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同学准备创立一家公司,准备拉我入伙,我也不懂,同学让我作为隐名股东,让我出资,所以就想让签订一份协议,请问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股份协议签订效力?
协议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效力。因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具有公示公开效果,隐名股东不显示在股东的股东名册中,其身份也不是公司的股东,隐名股东对外也不具有代表权,因此,其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也不具有效力。
2020-08-06 16:50:41 回复
首先,协议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关系的效力。我们都知道所谓协议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此份协议由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双方签订,其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约定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否则,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为某种行为构成合同法上的违约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其他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则该协议就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对公司的效力。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协议对公司而言是无效的,隐名股东不能依据此份协议直接的干预公司事宜。当前我国企业实行公司注册登记制度,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显示的股东才是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合法股东,虽然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是由于该隐名股东并没有在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隐名股东就不是公司的股东,他理所当然无权直接对公司施加影响力。
专业解答区别:隐名股东是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显名股东是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专业解答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的协议如满足法律效力条件:当事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机构限于备案经营范围内的活动;协议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无虚假、欺诈等手段;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序良俗;形式需合法,不得损害他人权益或危害公共利益。
专业解答隐名股东如未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转为显名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其投资已获得公司认可,因此更有资格列入股东名单。但显名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涉及股东人数增加。代持股协议有效性受民法典和合同法规范,不因公开披露股东姓名而受影响。其他股东意见也至关重要,需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
专业解答隐名股东身份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与显名股东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协议,记录投资关系并承担风险;协议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公司半数以上股东知晓并认可其出资。符合这些条件,隐名股东身份方可确认。
专业解答隐名股东身份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与显名股东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协议,记录投资关系并承担风险;协议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公司半数以上股东知晓并认可其出资。符合这些条件,隐名股东身份方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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