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具体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当事人和答辩可以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格式化或者表格样式的诉状和答辩状。
(2)严格控制小额诉讼的送达时间和审理时间。送达方式,可以采用电话通知方式。先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需要15日答辩期,如果不需要的,可在当天受理当天开庭。为方便当事人出庭诉讼,开庭时间可以安排在晚间或者节假日,亦可以建立社区法庭或派出法庭。
(3)小额诉讼一律采用独任制,由一名法官带一名书记员进行审理,可以采取灵活、简化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合理控制庭审次数,强调当庭宣判。
(4)法官可依职权启动调解程序,当事人双方不愿意调解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调解不成的,应及时裁判。
诉讼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有:
1、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您好,关于民事公益诉讼具体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提出反诉请求的,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
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经审查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
3、人民检察院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
4、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申请撤诉,或者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申请撤诉的,应予准许
5、对于人民作出的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或者其他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且符合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规定的,分别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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