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台州法律咨询 > 台州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我想卖一套房子,但是房屋贷款未还清过户吗?

我想卖一套房子,但是房屋贷款未还清过户吗?

杨** 浙江-台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0.07.26 15:51:00 459人阅读

我老婆最近打算买一辆车,但是家里目前没有闲钱了,只有一套房子,准备把这个房子卖了,但是这个房子是我们贷款买的,贷款还没有还清,请问房屋贷款未还清过户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台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台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过户
1、过户前,卖方还清按揭贷款,使房屋产权处于完整状态,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时,把房产证先办理给卖方,之后再过户给买方向先生,卖方未还清的贷款,用买方购房的首付款解押房产,买方继续还清剩余贷款。

2020-07-26 15:53: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揭买的房子,贷款未还清,是不能进行过户行为的。
1、如卖方所售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办理,则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预售转让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
2、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3、再比如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
4、如果卖方的贷款银行同意也可以办理同行的转按揭,贷款银行允许就可以上市出售。所以,想要过户,你只能等还清贷款,或者提前还完贷款。

2020-07-26 15:52:00 回复

这位朋友前段时间买了套房,已经交了首付,这会儿已经在还房贷了,但是还没有交房,现在家里遇上急事需要现金,他就想把房子转卖了折现,但是手里没有房产证,这该如何进行交易呢? 情况一: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方式来解决。 方式一:直接更名 步骤: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2、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 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 3、营业税: 5.55%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情况二: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 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是最好处理的。 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买方再将首付款付给卖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买新房一样,房管局备案就直接写买方的名字,银行按揭也是买方自己去办理即可,房产证下来就直接是买方的名字了。 注意事项 这个地方大写加粗啊同学们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风险比较大,买方和卖方都应谨慎! 2、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卖(买)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应对该房产进行详细了解,明确房产证何时能拿到,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同时也要有心理准备。 3、对买方来讲,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 4、房价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 额外说下 下面几种情况会造成房子没有产权证 大家购房时要了解清楚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 4、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1 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现在大家清楚了吗?不管是卖房还是买方,如果有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可以事先了解清楚各自的情况,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三套房是不能贷款的。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
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以现行政策来看“只认贷,不认房”,已结清的贷款是现在申请商贷的考察条件。如果前面两套房目前都在还款中,那么第三套购买是无法办理贷款的;2015年3月30日,人行、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公积金房贷的门槛也进一步调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欠条范文
13010人阅读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手机变得无可替代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使用欠条,那么欠条应该要怎么写呢?怎样写正规欠条才会有效,有欠条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对方呢?以及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单怎么写
18628人阅读

借款单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今天为大家介绍借款单怎么写的相关知识,那么务借款单格式是什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现金借款单格式是什么以及借款单格式怎么写?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债权人
4943人阅读

什么是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借款申请书
245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借款申请书的知识,那么借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例如农信社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又应该怎么写呢?以及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其他关于借款咨询,快来了解一下吧。

催款函格式
5679人阅读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经济危机,催款函它是一种以文字性的催交款项文书,是个人或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款的通知,那么财务催款函格式和企业催款函格式是怎样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