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二手房的问题存在着纠纷了,由于我自己在别人跟前买了二手房,但是后来发现被对方欺骗了,买了一个质量存在问题的,就给起诉了,只是最高院审理二手房买卖怎么规定?
屋权利人个人购买所得的房屋,配偶或其他亲属因婚姻或亲属关系形成了同住事实,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障其居住权益,但该权益的存在并不构成对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屋的限制。因此,未经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同意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020-07-23 13:59:55 回复
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2020-07-23 13:56:55 回复律师解析 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有: 1、是否具备交易的条件二手房要具有不动产证,才可以上市交易; 2、签订合同过程中,要确认房屋产权人,确认房屋查封、抵押情况,确认房屋内户口问题; 3、确认购房者资格及相关税费; 4、尽量缩短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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