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属于男方父亲所有,我国法律上对房产的确认是看房产登记即房产证 显然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的父亲.
当然如你提供你们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证明(你通过银行转帐打到指定的贷款帐户向银行所要对帐单) 以后可以作为有利证据来主张你们还贷的这部分权益
向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和收集你们还贷的银行对帐单效果是一样的 并且结合现实情况家庭并没有什么冲突你考虑的都是万一的情形 所以 不如选择后者更合乎情理并且可以保障万一出现的情形
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属于对该男子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于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
3、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不管是父母出资也好,个人出资贷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应该立一个协议或者字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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