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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伯在打工的地方受伤,请问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提出。

文* 广东-河源 工伤认定咨询 2020.07.18 14:53:15 436人阅读

二伯在原来的厂子上班一直没出过什么叉子,但快过年了受了伤因为以前没出过事所以工伤的流程申请什么的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该怎么弄,就问我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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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以下统称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在本市用工单位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其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其派遣人员在本市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用工单位向其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0-07-18 15:0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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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0-07-18 14:5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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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请问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4.10.07 14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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