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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回家和朋友一起吃了一顿饭,他一直拉着我和他一起投资,他说该公司的发展前景特别好,但我觉得不靠谱,朋友说他是隐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有隐名股东吗?
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存在隐名股东的,因为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自由的将股份进行转让和买卖的,所以说股份有限公司就要求股东不能存在隐名的情况出现,那么在认购股权时也是需要签订认购资本协议的,如果是原先的股东要增加公司股权时也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才可以。
没有,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实质应属于股权的转让。
先提起股东资格确任之诉,然后再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纷、出资纠纷等;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纠纷等等。主要是涉及到公司的内部纠纷,具体而言,其一、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主要应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的契约与一般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双方意思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公司内部,这种契约改变的仅仅是公司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而已,并不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只要这种契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属善意,就应该确认该契约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作为隐名股东在发生纠纷时,若要行使股东的权利,必须走司法途径先提起确认股东的资格的诉讼。然后,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设若公司虚假注资,账户混乱,财务报表虚假等,委托人可以起诉请求退出公司,这也是广东地区法院的一般做法。
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实质应属于股权的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为股权转让受到限制,具有人合性,即股东之间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关系,股权对外转让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为股份可以依法公开自由转让,具有资合性,但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要求。而本案的公司已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无须由其他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可自由转让,从此意义上讲原告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变更股东的诉求,也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隐名股东怎么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二、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综上所述,在有的企业里面存着隐名股东,虽然在企业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但是其作为实际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自己的出资额作为清偿债务的最大限度。隐名股东需要和显名股东签订协议,表示双方权利义务,显名股东只是名义上的。
专业解答在公司占股超5%说明对公司有很大的影响力,可以决定公司的运营状况,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是签署书面的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关注显名股东的变化,及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专业解答隐名股东一般来说是叫做实际投资人,其实在法律之中没有明确的要求,有隐名股东这一说法一般来说以名股东是需要由股东进行相关默认才能够确定的一种身份。这是属于股东之间的相关默契,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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