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是建议无论多少金额的交付都要使用转账的方式固定证据,否则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未收到款项,会造成对事实认定的难度增加。 在司法实践中,在对待传统的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案件,如果出借人主张是现金交付,但没有付款凭证的,出借人提供借条,并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的存在。 而对于大额现金:原告仅有借款协议和借条,没有出借大额资金流向凭证,但能说清大额借款给付方式、时间、地点、清点方式与交接人,并有相关证据证明所述事实,被告当事人不否认或虽否认、但不提交或不能提交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的,人民可以根据证据予以确认和支持。 如果原告仅提交借款协议和借条,没有大额出借资金流量凭证,又不说明出借大额资金的事实经过,而被告不承认收到大额借款,又提交证据证明没有收到自己借条中所称的借款,人民应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认真审核出借人有无巨额资金给付的能力,如原告不能证明大额资金给付事实,人民则可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 鉴定意见 (八)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普通亲属、朋友之间发生借款事实,很多时候拉不下脸面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发生争议时,可能只有银行转账的单据这一唯一证据。仅凭转账记录能否要回借款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可见,在对方无法举证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凭转账记录是可以要回借款的。
有借条,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借条和微信转账能够形成证据链,能够证明对方借款的事实,法院一般会采信的,会判决对方偿还借款的。
胜诉的把握还是很大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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