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合肥法律咨询 > 合肥彩礼法律咨询 > 我跟男方不想在过了,那登记结婚后还要返还彩礼吗?

我跟男方不想在过了,那登记结婚后还要返还彩礼吗?

钟** 安徽-合肥 彩礼咨询 2020.06.29 14:50:19 491人阅读

我跟男方婚后的一年的生活里磨合的不是很好,两人经常的吵架搞的两人的关系挺僵的,我有了离婚的打算,可是男方提出了个苛刻的条件就是要全部返还彩礼钱,我就想询问下登记结婚后还要返还彩礼吗?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肥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者甚至有生育子女,分手时女方都可以不返还彩礼。
3.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同居生活,并且彩礼钱也是在两人同居生活时期接收的,那么这种情形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
4.男方在结婚之前付了彩礼钱给女方家庭,但是导致自己家庭非常困难的,离婚时女方就需要归还彩礼钱。
5.在婚姻关系依然保存的情况下,女方死亡之后,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婚约人在死亡之前已经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2020-06-29 14:51:19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