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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东城区房屋过户夫妻更名需要什么资料?

刘* 湖北-宜昌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6.26 14:18:14 377人阅读

我和我老公不合多年,上个礼拜已经打算离婚了。他还算体贴,觉得把东城区的那套房子给我。原先这个房子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我对这些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想请教一下东城区房屋过户夫妻更名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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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权证;屋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另外,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夫妻房子过户手续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子过户。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5、因此夫妻之间的房子过户手续同日常的房子过户手续并无任何不同,只是夫妻之间房产更名的手续较为简单一些。

2020-06-26 14:2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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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2020-06-26 14:2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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