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仲裁机构的判决,劳动者的仲裁需求得到了满足,企业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里面执行仲裁的裁决结果。但到了规定时间企业依然没有行动,劳动者就想要去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劳动仲裁判决后多久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结果出来以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提讼在15内没有的,则该裁决生效。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没有在裁决确定的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所在的提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在受理执行申请后,就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因此,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向中级,劳动者向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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