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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广州有一套房要出售,但因政策原因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郑** 山东-潍坊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6.23 11:36:01 490人阅读

去年12月,我交了6000元中介费请某知名中介公司帮我出售我在广州的一件两房一厅的套房。该中介公司在今年二月帮我找到了买家。我与买家随即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因政策原因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我与买家的买卖合同取消且均不违约。但中介公司却不愿意退我中介费。请问要需要起诉该中介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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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与中介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单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您可以直接跟对方沟通,要求支付违约金,对方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求起诉。

2020-06-23 11: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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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希望以上能帮助到您!

2020-06-23 11:3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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