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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变更的效力有哪些?

罗* 青海-海北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6.19 15:55:54 389人阅读

舅舅在北京生活了很多年了,前段时间由于孩子结婚,他不得不买一套新房,作为孩子结婚用,看好房签订合同时想变更变更合同主体,想咨询,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协议,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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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房屋买卖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房屋买卖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020-06-19 16:0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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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以原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之外。原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房屋买卖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2020-06-19 15:5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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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有哪些法律效力?主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2024.07.17 1549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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