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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是企业的一个员工,最近他们公司里面经济情况很不好,他还在公司里面发生了冲突,公司就辞退了他,仲裁裁决执行驳回应该咋办,我朋友想要具体了解一下这种情况。
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而执行异议根据民诉法202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样,间接取得复议权,可能上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同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都是中级法院,那么申请复议,就只有到高级法院了。
民诉法修改后,各地法院对此问题规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由执行局自己的裁决合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很多裁决不予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复议后又裁决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现在不少地方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门审查,这样就没有规定有复议的权利,裁决不予执行就终局裁决。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如果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之后,是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在我国的仲裁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说到仲裁法,大家对其了解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仲裁法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打行政官司的时候,最终法官就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辩护制作出一份行政判决书,告知双方当事人判决的结果,那么行政判决书怎么写的呢?律图小编带来了行政判决书相关知识,给大家做一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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