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是一位超60的民工,因多年的技术,公司 未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几天后在公司不小心滑倒,并在医院住院20多天,以用去2万多块,像他这种情况,超60岁了可以认定工伤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满六十周岁之后,员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雇佣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1、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来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自)》(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保安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3、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zd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专业解答针对年长员工的工伤鉴定标准如何确定通常状况下,男性在年满六十周岁前,女性在年满五十周岁前,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便可以依法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已经顺利进入退休生活并得到了基本养老金保障的人士,他们在重新择业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起来的工作关系并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所承认的劳动关系范畴。
专业解答法律明文规定,凡年满六十周岁者,均已符合国家法定之退休年龄范围,因此不再受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保护。依据该法规,年满六十岁之人无法享有工伤赔偿等相关权益,故此类人士无法提出工伤申请。
专业解答60岁以上农民工与雇主之间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认定为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能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业解答达到60周岁的劳动者,一般会被认定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他们在工作时受伤,可以请求赔偿,如医疗、护理、生活营养以及交通等费用。赔偿金额则会受到伤情、责任等因素的影响。不过,这类劳动者无法享有工伤保险中的某些赔偿,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专业解答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与单位之间一般被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他们遭受人身伤害时,一般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法规来索取赔偿,其中包括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具体数额要根据具体伤情、治疗费用和当地经济状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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