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生完孩子因为那段时间我宝宝在生病我自己的状态也不好,所以请了3个月的哺乳假,我们公司每年都会发一个绩效奖金相当于年终奖,但是最近人事说我没有资格申请,所以请了3个月的哺乳假,请问请了哺乳假绩效奖还能得吗?
1。根据上海的规定,产假3个月,晚育的增加1个月。 如果公司加入了生育保险, 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所以你们公司的做法没有问题。
2。哺乳假并非强制性的,需要公司同意。 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平时工资的80%支付工资, 不同意的则可以作为事假处理,即没有工资。所以公司也没有错。
3。国家明文规定,女职工不因休产假而受到不公正待遇。 因此以职工休产假为由扣发年终奖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参考: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6号令)
第十六条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还有: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本市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支付的解释口径
沪劳保发(9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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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
为进一步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办法》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 现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解释如下:
一、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
二、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的, 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
三、 本文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 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 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哺乳假不是每天一个小时吗?!只要你上班就有绩效工资,我们单位是这样的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绩效奖金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
1、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
(
1)计时工资;
(
2)计件工资;
(
3)奖金;
(
4)津贴和补贴;
(
5)加班加点工资;
(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
7)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
8)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
9)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
10)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
1)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
2)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
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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