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和邻居协商调解,以防出现邻里纠纷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方面。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原则,正确处置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导致损害;导致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第83条限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精神,正确处置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导致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如果另一方挖粪池对你们家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你们能够找村委会解决,也能够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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