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每个月公司都不会准时发工资,总是要拖欠3天5天的,请问每个月公司拖欠工资3天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现在具体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呢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20-05-20 11:07:5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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