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区或县法院起诉。具体是什么情况?如果在此回复可能涉及隐私的,你可以来电沟通或者添加我的微信,点击头像我的微信、电话同号。
2020-05-10 17:09:12 回复
第二百零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以上是法律关于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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