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在一起几年了,还没有打结婚证,但是彩礼钱给过了,现在不想跟他在一起了,男方家里说要退彩礼钱,需不需要退彩礼钱给他?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原则上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按照《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下面三种情形,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除此以外,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不予支持。
是否需要退还彩礼,由你根据上述规定自己做大致的判断。
您好,有什么能帮助您的,目前为止是什么情况,方便给您打电话吗
2020-04-27 23:50:51 回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退还彩礼。但你这个案件中,由于你们共同生活了好几年,你可以主张彩礼钱已共同开销了,可以主张不用退还。
2020-04-28 10:30:14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