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他项权证丢失了可以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办理流程:
1、需要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进行登报挂失。
2、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3、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4、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6、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7、提供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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