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女在宾馆开房虽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属于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可进行批评教育,并应当通知学校和家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可以,只要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未满十八岁可不可以去酒店开房,只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要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已领身份证、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但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来看,不宜单独办理住宿登记手续。一般不宜单独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应由其监护人陪伴住宿。但紧急情况为保护未成年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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