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名额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戏剧班转让给乙方使用,实际支付价格4980.00元;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名额的所有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购买合同,学习费用为4980.00元人民币。名额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协议合同。三、戏剧班名额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2020 年05月15日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4980元,. 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丙方转付乙方的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名额一 旦转让,丙方不予退款。 六、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名额,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名额,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权利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签订之后立即生效。 九、本合同- -式三份,三方各执- -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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