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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债权人发生冲突该如何协调?

ask****486 四川-宜宾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3.10 09:06:46 1332人阅读

股东与债权人发生冲突该如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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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宜宾 咨询解答:11028条

你说的问题比较大,就可以写一篇法学论文。但是律师是解决问题的,现在你说一下具体的情况才好分析。

2020-03-10 09:3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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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理学说对现代企业财务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根据这一理论提供的思路,可以正确处理股东与经理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即代理人)之间以资源的筹集和运用为核心的代理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内部高层经理与中层经理、中层经理与基层经理、经理与雇员之间(在这里,上一层经理既作为代理人又表现为下一层的委托人)以财产经营管理责任为核心的代理关系、信息不对称性和风险不平等性等,由此决定了契约的监督在客观上需要建立一系列沟通、激励。由于关系人各方目标不一致,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代理各方利益的相互冲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本质上是由若干个人之间的一组相互重叠的“契约关系的综合”。现代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代理关系复杂性,决定了契约各方存在着利益不均衡性,促使代理人采取适当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利益。,他们受个人利益的驱动,从市场进入企业,以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代理关系的本质体现为各方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各有不同的“个人利益”、债权人与经理之间以及内部之间的代理关系、协调代理关系的管理机制,解决这一冲突的有效方法就是由关系人各方共同订立各种形式契约。在这种关系下,一个或多个人(委托人)雇佣其他人(代理人),授与其一定的决策权,使其代替雇主的利益从事某种活动。在制下,代理关系一方面表现为资源的提供者(股东和债权人,即主人或委托人)与资源的使用者(管理当局。现代企业的代理关系可以定义为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

2020-11-20 17:5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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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91230条

什么情况啊

2020-03-10 09:5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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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6342条

什么冲突

2020-03-10 09: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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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512条

你好 签订协议了没有

2020-03-10 09:07:20 回复
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54814条

要看具体案情

2020-03-11 09:15:1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1129条

你好 什么冲突

2020-03-10 10:11:0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329条

你好,具体什么问题?

2020-03-10 09:20:02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80条

可以通过签订补充个协议、或者股权抵押等形式达成新的合作方式

2020-03-10 09:13:22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8217条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若有需要可加微(电话同号)联系我,查看我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可点击头像。

2020-03-10 09:1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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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

2020-03-10 09:5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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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由公司章程予以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也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另外,公司设立协议是内部协议,除参与签约的股东之外,甚至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可能不知其内容。而公司章程是公开文件,我国《公司法》第97条、98条还特别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公开性,是为了有助于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交易对象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与运行,并据此做出判断。所以,对社会公众而言,章程的效力也必须高于公司设立协议。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设立之后,再以公司设立协议为依据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股东出资义务、请求确认设立协议无效而解散公司等等,一般都不予以支持。(二)如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的事项,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予以约定的,该约定对签约的股东继续有效虽然,公司设立协议一般只约定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义务,但也有一些公司设立协议中会就公司的存续甚至今后解散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这些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以继续有效。但其法律效力仅局限在签约的股东之间。但是,对于《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条款,股东之间如需另行约定的,必须在章程中予以确定,公司设立协议不具备排除法律适用的效力。例如,《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公司章程中未做特别规定,则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不能对抗该法律规定,即股东仍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由公司章程予以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也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另外,公司设立协议是内部协议,除参与签约的股东之外,甚至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可能不知其内容。而公司章程是公开文件,我国《公司法》第97条、98条还特别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公开性,是为了有助于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交易对象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与运行,并据此做出判断。所以,对社会公众而言,章程的效力也必须高于公司设立协议。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设立之后,再以公司设立协议为依据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股东出资义务、请求确认设立协议无效而解散公司等等,一般都不予以支持。(二)如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的事项,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予以约定的,该约定对签约的股东继续有效虽然,公司设立协议一般只约定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义务,但也有一些公司设立协议中会就公司的存续甚至今后解散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这些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以继续有效。但其法律效力仅局限在签约的股东之间。但是,对于《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条款,股东之间如需另行约定的,必须在章程中予以确定,公司设立协议不具备排除法律适用的效力。例如,《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公司章程中未做特别规定,则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不能对抗该法律规定,即股东仍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由公司章程予以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也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另外,公司设立协议是内部协议,除参与签约的股东之外,甚至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可能不知其内容。而公司章程是公开文件,我国《公司法》第97条、98条还特别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公开性,是为了有助于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交易对象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与运行,并据此做出判断。所以,对社会公众而言,章程的效力也必须高于公司设立协议。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设立之后,再以公司设立协议为依据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股东出资义务、请求确认设立协议无效而解散公司等等,一般都不予以支持。(二)如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的事项,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予以约定的,该约定对签约的股东继续有效虽然,公司设立协议一般只约定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义务,但也有一些公司设立协议中会就公司的存续甚至今后解散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这些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以继续有效。但其法律效力仅局限在签约的股东之间。但是,对于《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条款,股东之间如需另行约定的,必须在章程中予以确定,公司设立协议不具备排除法律适用的效力。例如,《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公司章程中未做特别规定,则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不能对抗该法律规定,即股东仍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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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利益相关者与股东冲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专业解答利益相关者与股东冲突主要表现在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及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在股权相对集中的企业,控股股东的行为有时候对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双方之间就发生冲突和矛盾。而现代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这样股东和企业经营者冲突不可避免。

    2024.09.04 123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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