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合肥法律咨询 > 合肥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绑架杀人行为犯罪中止的应当如何认定

绑架杀人行为犯罪中止的应当如何认定

ask****605 安徽-合肥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3.03 12:01:45 381人阅读

绑架杀人行为犯罪中止的应当如何认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21278153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10943条

绑架行为一旦完成,就是既遂,至于在绑架过程中的杀人,是另一回事,绑架不必然包含杀人。杀人可以中止,但是绑架没有中止。绑架不以勒索到财物为既遂的标准。绑架杀人的是从重处罚的情节。绑架杀人是法定刑升级的一个情节,可以处死刑;绑架没有杀人的,不上升到这一法定情节。退休法官袁长伦律师为你解答。具体事宜,有不清楚的可以当面咨询或者电话沟通,记得为我点赞,加油。

2020-03-03 15:12:10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6281条

能够继续实施,而放弃实施

2020-03-04 00:58:51 回复
咨询我
1773003722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14151条

你好,报警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与当事人会见了解案件情况争取从轻减判处理。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2020-03-03 15:18:17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2281条

您好,需要根据案情。如果是主动放弃或许构成

2020-03-03 13:30:07 回复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也按一罪追究刑事责任,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罪、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的相关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故意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构成绑架罪;犯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以绑架罪论处死刑。本案中,刘某、李某和章某等人将冯某绑架并以危害相威胁迫其交付5000万元赎金,构成绑架罪;其在获得赎金后又将冯某杀害,依法应当以绑架罪论处死刑。但其为使赎金更易到手或者防止冯某事后报案,威胁冯杀害酒店服务员,虽未直接实施行为,仍构成故意罪。故刘某、李某和章某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罪数罪并罚。当代检察官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也按一罪追究刑事责任,死刑!rn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n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n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