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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小王怀孕,询问因怀孕请假算事假还是病假?

罗** 吉林-辽源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3.02 13:58:56 390人阅读

公司小王前几个月怀孕了,公司的同事都还挺照顾她的。最近碰到她跟她聊天时她问我,她做产检比较麻烦,但是她又不得不去做,所以因怀孕请假算事假还是病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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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预产期在什么时间段?因此有可能是孕假,也可能是事假。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就可以请病假,没有病假单就只能请事假或者带薪年休假。

2020-03-02 14:0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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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不是患病,医疗机构不出具病假条符合法律规定,只可以请事假。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2020-03-02 13:59:56 回复

您好,关于怀孕期间因为病假被开除能申请仲裁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怀孕期间因为病假被开除可以申请仲裁吗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金。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实三期的女职工在一般条件下是不可以辞退的,但如果该员工重大,企业是可以依照内部管理制度处分员工的,否则就将是对企业管理权的无端限制。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辞退的合法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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