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律师打官司没有关系
想回去读.学校不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条件: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口随迁的,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以转进或转出。六年级不转学(时间截止到五年级第二学期末的6月30日)。申报材料:申请表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
2、学籍卡原件。
3、义务教育登记卡。
4、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
5、转学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等材料。异地转学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
1、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2、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3、转出学校核办。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5、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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