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忻州市,曾发生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原告在道路上正常骑行二轮电动车时,被被告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从后方超越并碰撞,导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一是被告二公司雇佣的外卖配送员,事故发生在其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被告二为被告一在被告三处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原告因本次事故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吕泽宇律师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19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20年在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实习,2021年取得律师证成为执业律师,至今已有5年执业经验,擅长处理金融、建设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争议问题,以及各类劳动争议和企业、商事仲裁等诉讼及非讼业务。他秉持着以法律规定及事实经过为基础,综合运用个人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可靠、优质的帮助的执业理念,接受了原告的委托。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指导原告收集并固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误工及护理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关键证据,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范围。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判断被告一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将其用人单位被告二及承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被告三列为共同被告,确保原告的损失能够得到充分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提出部分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部分损失证据不足等抗辩意见。吕泽宇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他主张原告的合理损失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原告当庭对诉讼请求金额进行了合理变更,吕泽宇律师协助调整了诉讼策略,确保诉求更加精准、合法,更易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山西省忻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三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47306.87元;被告二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3264.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各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分担。
客户对吕泽宇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称赞他专业负责,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环节,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吕泽宇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