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我受被告一聘请,到郑州某项目从事钢筋绑扎及带班管理工作。本以为工作结束就能顺利拿到报酬,没想到麻烦接踵而至。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劳务报酬按400元/天计算,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工作结束经结算,劳务报酬共计66000元,扣除已预支的21000元生活费,被告一尚欠我45000元。我多次向被告一、被告二催收款项,他们却相互推诿,均不肯支付。当时我非常无助,没有合同,只有一些零散的工作记录,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了解到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罗心艳律师执业证号为15203202211412723,服务地区是贵州-遵义。她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尤其擅长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看到她这么多成功案例,我觉得找到了希望,便委托她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罗心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我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结算后确认尚欠劳务报酬45000元的相关证据。2024年7月,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开庭当天,罗心艳律师早早来到法庭,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她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主张二被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针对二被告的答辩意见,罗心艳律师逐一反驳。被告一辩称案涉款项应由被告二支付,罗心艳律师指出被告一未举证证明我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也未证明其与被告二存在关联;被告二辩称与被告一无任何合同关系,罗心艳律师则强调被告二无相反证据推翻我提供的劳务事实相关证据。她的每一次发言都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让我看到了专业律师的风采。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我与被告一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一拖欠劳务报酬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付款责任。因被告一未举证证明我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关系,也未证明已支付的劳务报酬由被告二支付,故驳回我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的诉请。关于逾期利息,法院酌情支持以4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因双方未约定维权费用,法院对我主张的维权费用未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我劳务报酬45000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驳回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0元,由被告一负担。
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成功追回了拖欠的劳务报酬,还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专业。如果没有罗心艳律师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感谢罗心艳律师,也希望我的经历能给遇到类似纠纷的人一些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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