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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证据规则下的正义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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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420人看过
导读: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当事人面临巨大压力。律师李学清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善用辩护窗口,最终让当事人获存疑不起诉决定,彰显了证据规则的胜利。
存疑不起诉,证据规则下的正义守护

在大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妥某陷入了困境。公安机关以其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将其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此时,有着三十余年刑事实务工作经验、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的李学清介入了此案。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至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他曾任职于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领域多年,熟知刑事程序的关键转折点。在本案中,他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李学清紧扣“证据不足”这一核心,即便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但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他就坚决主张“疑罪从无”。他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同时,他还能区分行政违法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李学清展现出了对当事人的共情。他深知当事人在面对如此重大案件时的焦虑与无助,不仅在专业上为其争取权益,还在言语上给予安慰和鼓励。他作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有着深厚的法学底蕴,更懂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解释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他还多次被聘任为法律顾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这些经历让他更能站在不同角度去看待案件,理解当事人的需求。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通过此案,当事人对“打官司”有了新的认知,不再认为法律程序只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有人情味的。法律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像李学清这样的律师,凭借专业和共情,让法律的结果有了更人性化的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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