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频发,涉及复杂的工程款项、合作范围界定等问题,常让当事人陷入困境。鹿静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六年,凭借兰州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奠定的扎实理论基础,以及承办逾1500件案件积累的丰富经验,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专家。
在深圳XX公司与济南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对合作范围是否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存在争议,济南XX公司还主张垫付人员工资及工程利润。鹿静律师作为深圳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她从合同签订时间、约定的技术管理工作范围以及双方在过往诉讼中的陈述等方面入手,指出《合作协议》中不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且济南XX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对该工程投入资金或实施技术管理。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作范围不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为深圳XX公司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确认标段后为当事人挽回70余万元经济损失。
在潘XX与魏XX、中阳XX公司、江苏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展现了鹿静律师在另一类建设工程案件中的处理能力。潘XX起诉要求魏XX支付欠款,中阳XX、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鹿静律师代理XX公司,依据合同相对性及相关证据,指出XX公司与潘XX无直接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最终支持了鹿静律师的观点,驳回了潘XX对XX公司的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江苏XX公司与昆山市XX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中,鹿静律师为江苏XX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她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93825元的财产。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予以支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鹿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各类案件中都能精准分析问题,制定有效策略。她积极沉稳、果敢严谨的办案风格,使其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解决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持续为法律事业贡献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