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10月立案的南通XX公司与青岛xxxxx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南通XX公司作为原告提出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赔偿损失、返还保证金等诉求。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最初面临着工程款难以收回、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等困境,若败诉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密齐光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丰富的专业经验。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精准把握。在证据组织方面,密齐光律师精心整理各项证据,为证明原告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法律观点上,他依据法律规定,清晰阐述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工程款的计算方式以及损失赔偿的依据等核心逻辑。在庭审中,密齐光积极为原告争取权益,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610件,其中强制执行等相关案件200余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游刃有余。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确认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工程施工合同;被告需支付原告工程款270xxx66.41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原告钢筋原材等损失合计346xx01.65元;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支付原告鉴定费及鉴定人员出庭费28xx00元;原告对涉案工程施工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原告负担20x80元,被告负担2xxx3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这一结果远超原告预期,为原告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也体现了密齐光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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