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上xx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与XX西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公墓石材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墓具石材275套,总金额112.7万余元,后通过补充协议明确各型号石材数量及单价,且约定石材尺寸需符合招标文件标准。20XX年X月,殡葬中心按约支付全部货款,然而20XX年审计发现,某实业公司交付的部分石材尺寸小于合同约定,由此引发双方争议。某实业公司主张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且部分石材长度增加可弥补宽度不足,仅同意退还原材料成本差价;殡葬中心则认为尺寸不符构成违约,要求按中标价比例退还多付货款61303.62元。
面对这起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证据组织方面,郑智提交《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审计测量记录及付款凭证,以此证明双方的合同关系、尺寸约定以及某实业公司的违约事实。在法律论证上,郑智指出某实业公司无证据证明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同时,合同价款包含加工、运输等综合费用,仅按原材料成本退款不符合约定,且按中标价比例计算退款金额远低于合同约定的10%违约金,主张合理。
郑智在执业过程中,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其中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类型案件占比约60%,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起案件中,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得以充分体现,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从证据和法律层面为殡葬中心争取权益。
最终,仲裁委支持了殡葬中心的全部请求,裁决某实业公司退还货款61303.62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2541元。这一结果不仅满足了殡葬中心的诉求,相较于行业常规结果,更为殡葬中心挽回了经济损失。对于殡葬中心来说,这一裁决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郑智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化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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