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江甲陷入了一场痛苦的婚姻困境。她与被告刘X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然而,婚后二人因生活琐事频繁产生矛盾,长期分居的状态让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江甲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要求离婚,由自己抚养两名女儿并让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分割保全冻结的被告名下夫妻共同财产10889.95元中的5000元。
在这个关键时刻,江甲找到了朱红亮律师。朱红亮律师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科班出身让她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后她投身律师行业实习历练,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执业,至今已深耕法律实务一线近八年,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核心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可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第一时间投入到紧张的办案工作中。她协助原告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将涉及案件的重要信息一一整理清晰。同时,她指导原告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财产保全裁定书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的收集并非易事,朱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精准地判断出哪些证据对案件起着关键作用,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为原告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持。
在庭审过程中,朱律师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她逻辑清晰、表达准确,让法官能够迅速了解案件的全貌和原告的诉求。而且,朱律师还针对案件情况协助原告合理变更子女抚养相关诉讼请求。考虑到实际情况,主张双方各抚养一名女儿,抚养费各自承担。这一变更既符合实际情况,又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朱红亮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法院依法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朱红亮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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