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南安市的一起跨国离婚案件中,原告杨XX长期居住于泰国,被告李XX长期居住于美国,二人婚后生育两名婚生子。因长期分居两国,夫妻感情破裂,杨XX为保障子女稳定生活及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陈昆伟律师,执业证号13505201810022014,自2018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尤其在跨国案件程序把控和调解方面有着丰富经验。
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生子抚养权归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合理抚养费。然而,本案存在诸多难点。一是跨国因素带来的程序复杂性,原、被告分别居住于泰国、美国,司法文书送达、庭审参与、证据核实等均需跨越国境,耗时久、流程繁琐;二是被告经济条件优越,夫妻共同财产分布涉及国内外,尤其是位于福建晋江的一处房产为核心财产争议点,抚养费标准的确定也需结合被告经济实力、子女生活教育需求(泰国当地生活成本)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
接受委托后,陈昆伟律师制定了专项办案策略。首先,梳理跨国离婚诉讼的法定程序,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司法文书的跨国送达,确保被告能够依法参与诉讼进程。其次,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原被告婚姻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泰国的生活就学凭证、被告经济收入证明(结合其海外资产及收入情况)、福建晋江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等,为抚养费主张及财产分割提供坚实依据。最后,考虑到跨国诉讼的时间成本及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律师优先推动调解程序,避免冗长诉讼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
在调解过程中,陈昆伟律师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一方面,向被告清晰释明我国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结合两名婚生子长期随原告在泰国生活的现状,说明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环境对其成长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兼顾被告的合法权益,倾听其诉求,通过理性沟通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聚焦子女利益及财产分割的核心争议点。针对抚养费标准,律师结合泰国当地生活、教育成本,以及被告的经济实力,提出合理的支付方案;针对福建晋江的房产,律师从财产来源、双方实际居住需求等角度出发,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本案经陈昆伟律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1.解除原告杨XX与被告李XX的婚姻关系;2.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杨XX抚养,被告李XX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抚养费25000元,共计50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3.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杨XX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双方就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争议。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跨国离婚案件,提供了处理跨国程序的有效经验,确保案件合法有序推进;在调解方面,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减少双方诉累,维护子女身心健康;在权益主张上,为争取合理抚养费和财产分割提供了成功范例;同时,在跨文化沟通协调方面,兼顾不同国家的生活习惯及法律认知差异,保障双方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与尊重。
在司法实践中,跨国离婚纠纷越来越多,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陈昆伟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跨国离婚纠纷,其执业证号13505201810022014见证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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