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某开发区,20XX年X月X日0时许,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XX与团伙五人盗窃了两根压铁及两根栅板,后销赃获人民币97720元,陈XX负责运输并分得2500元。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为人民币351936元。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XX提起公诉,陈XX家属心急如焚,向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101200910278963,服务于沈阳市,是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同时担任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等重要职务,还荣获2020法治新时X十佳刑辩律师等多项荣誉。在侦查阶段,陈XX家属到律所咨询,赵磊所在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向家属了解案情,分析案件走向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得到家属认同,随即签订委托合同。
按照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辨团队的标准化办案规范,赵磊律师团队多次进行研讨。由于盗窃财物已销赃且无法追回,团队把重点放在如何认定盗窃数额、取得被害人谅解上。团队中的专家、资深律师提供了大量可行方案,为有效辩护奠定基础。
赵磊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陈XX等方式全面了解案件。他从案件事实入手,首先对认定盗窃数额为351936元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认为鉴定依据不足,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其次,提出退赃退赔的建议。但因涉案金额较大,陈XX系共犯中从犯,其他主犯又不主张退赃退赔,给退赔工作造成一定困难。在律所和家属的多番努力下,大家合力将被盗物品找到固定厂家定做,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将盗窃数额由一开始起诉的351936元,直接降到245000元。此外,赵磊律师根据分析案情向法院提出被告人系此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磊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陈XX从轻处罚,判处陈XX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这一结果让陈XX及其家属十分感激,他们对赵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赵磊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不仅专业素养高,而且沟通及时,为案件的解决付出了很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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